一定要有兩種正式鑑定嗎?談雙殊學生的認定與多元評量

談到「雙殊」(雙重特殊需求),很多人會問:「是不是一定要同時具有『身心障礙』和『資賦優異』兩種正式資格,才能談雙殊?」這個問題,其實要分成兩個層次來看。

如果談的是台灣《特殊教育法》中的正式特殊教育身分,身心障礙與資賦優異都有各自的鑑定標準與程序,必須經過專業評估及鑑定。但如果談的是目前教育部國教署推動的「雙重特殊需求學生發掘與輔導方案」,服務對象並不只限於已經同時取得兩種資格的學生。

115學年度方案包含的三種情況:

  • 已同時具有身心障礙及資賦優異資格的學生。
  • 已具有身心障礙資格,同時具有優勢才能發展需求,經家長或教師推薦,再由學者專家評估通過的學生。
  • 已具有資賦優異資格,同時呈現身心障礙特質、需要特殊需求服務,經家長或教師觀察,再由學者專家評估通過的學生。

換句話說,有些孩子已經確認其中一端,另一端仍正在被發掘、觀察與評估。這也是為什麼,當我們發現一個孩子長期呈現很明顯的「能力反差」,可以先不要急著替他下結論,而是開始蒐集資訊。

可以找哪些資訊?

  • 孩子在哪些領域展現明顯優勢、興趣或特殊才能?
  • 是否有長期累積的作品、研究、競賽或實際表現?
  • 老師如何觀察他的學習方式?
  • 哪些情境中特別容易卡住?
  • 困難主要出現在注意、自我管理、社交互動、情緒調節、閱讀書寫,還是其他部分?
  • 不同環境中的表現是否差異很大?
  • 過去是否已有心理衡鑑、醫療、特教或資優相關資料?

這些資料的目的,不只是為了取得一個身分。更重要的是,把散落的線索慢慢拼起來:孩子真正的優勢在哪裡?哪些地方需要支持?他需要的是更多挑戰、更多支持,還是兩者都需要?

依目前台灣特殊教育鑑定制度,鑑定本來就不是只看一個分數,而是透過多元評量、資料蒐集與綜合研判,了解學生的優弱勢能力與教育需求。所以,找資料不一定是急著替孩子貼上一個標籤,有時候只是為了多找到幾塊拼圖,更完整地看懂孩子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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